11条金融举措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湖北设立100亿元“鄂农融”
6月6日获悉,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联合省农业农村厅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《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从加强融资对接、拓宽抵押质押物范围、支持直接融资等方面提出11条措施,持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。
批量服务链上经营主体
“真是想不到,凭借供销数据,在融资200万元基础上,再次获贷120万。”黄陂区养猪大户武汉市妙融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凤莲说。妙融通公司今年将母猪养殖规模扩大到500头,生猪达到1000头,随着猪群繁殖生长旺季到来,饲料日投放由平时的8吨猛增至12吨。公司资金开始紧张起来,由于无抵押、无质押、无担保,公司融资四处碰壁。
获知该公司生猪养殖“闹荒粮”后,中国银行武汉市直支行结合公司为正大集团上游供应商这一情况,及时运用由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联合正大集团(湖北区)创新推出的“正大·猪采贷”,无须任何抵押、质押与担保,凭借正大公司供应链供销数据,于3月下旬将200万元信贷资金投放公司账上。近日,根据公司资金需求,用足供应链供销数据,在原来基础上再次追加信用贷款120万元。
依托农业产业链核心企业,凭借购销数据,上下游的经营主体可批量获得无抵押贷款支持。这一融资新举措将进一步推广。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强化重点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,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大力发展应收账款、动产质押等供应链金融业务,支持链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。
从额度上,全省新型农业主体的融资需求将得到保障。《若干措施》要求,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,单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计划,力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、有贷款余额户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。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单列再贷款、再贴现额度100亿元设立“鄂农融”专项政策工具,用于支持金融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。
活体畜禽可抵押贷款
在枝江,桔缘柑桔专业合作社用柑橘、脐橙等苗木作为反担保抵押物,获得枝江农商银行发放的100万元的流动资金担保贷款。
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不局限于土地、厂房、设备。《若干措施》要求,要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质押物范围,大力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,推动保单、农机具和大棚设施、活体畜禽、圈舍、养殖设施、农业商标、服务合同等依法合规抵质押融资。同时,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担保增信力度,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业务占比。
大数据信息平台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提供支撑。《若干措施》强调,要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配套措施,推动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动态管理平台建设,支持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平台信息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投放。加快设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,实现农村产权确权颁证、价值评估、抵押登记、交易流转和风险处置等一站式综合服务。
银行贷款以外,直接融资渠道也将进一步畅通。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上市后备“金种子”“银种子”企业名单,实施重点辅导和支持。同时,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等,拓宽融资渠道。
来源: 湖北日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