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条措施加快消费恢复提振 湖北下月起分批次投放消费券
昨日,我省印发《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》,加快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,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。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
开展“湖北消费·汽车焕新”活动,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/辆
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因城施策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
“惠系列”湖北消费券围绕住宿、餐饮、零售等领域,下月起分批次投放
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(记者赵贝)5月24日,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》,提出鼓励汽车消费,促进住房、家居消费,支持住宿、餐饮、零售、文旅、体育消费,点亮夜间消费,推动以展助销,拓展新型消费,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,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等18项“干货”满满的措施,加快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,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。
鼓励汽车消费方面,开展“湖北消费·汽车焕新”“湖北消费·汽车下乡”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。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/辆、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/辆,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/辆、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/辆;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由2%下调至0.5%。
促进住房、家居消费方面,支持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额度,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、共有产权住房供给,因城施策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;鼓励各地组织家电、家具销售企业让利促销。
支持住宿、餐饮、零售、文旅、体育消费方面,发放“惠系列”湖北消费券,开展“消费湖北·锦鲤是你”“消费湖北·飨宴荆楚”活动。2022年6月至12月,分批次向省内居民(包括省外来鄂人员)投放“惠购湖北”“惠游湖北”“惠动湖北”消费券。
点亮夜间消费方面,打造夜间消费集聚区,鼓励夜间延时经营。推出“欢购荆楚夜”系列专题节目,开展“湖北越夜越精彩”消费惠民活动,打造100家夜间消费集聚示范区,争创10家左右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。对经允许临时占用道路开展夜间经营的,免收占道费;对经相关管理主体同意利用公园、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夜间消费活动的,免收场租费、摊位费、垃圾处理费。在夜间消费场所增设临时停车位,对出于消费需要的临时性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。
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方面,落实普惠性扶持政策,加大服务业纾困力度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,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,再减半征收所得税。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,增量留抵退税足额退还。
来源: 楚天都市报